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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范大學雙證在職研究生(非全日制)2017年招生簡章如下:
簡介
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學校。學校現有廣州石牌、廣州大學城和南海 3 個校區,占地面積共 3025 畝, 校舍面積共 134萬平方米。校園景色怡人,人文景觀遍布,文化氣息濃厚,為廣大師生提供了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
學校設有28個學院(所)招收碩士研究生。現有教育技術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光學、體育人文社會學(重點培育)4個國家重點學科,9個國家 “ 211 工程 ”重點建設學科, 22個廣東省重點學科(含5個攀峰重點學科,14個優勢重點學科和3個特色重點學科,共18個一級重點學科和4個二級重點學科)。在教育部第三輪學科評估中,心理學、體育學和教育學3個學科進入全國高校前10%;化學、植物與動物學、工程學和數學4個學科進入 ESI 全球前 1%。學校擁有84個本科專業,3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00多個碩士學位授權點、1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00多個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7個博士后流動站。學科布局覆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 12個門類。
學校教師隊伍結構良好、水平較高,擁有一批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的專家學者。現有專任教師1934人,其中副高級以上1098人,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1132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1810人。現有院士(含雙聘和外籍)11人,“長江學者”7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6名,“千人計劃”入選者9人,“青年千人計劃”入選者6人,“長江學者與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創新團隊3個,國家教學名師2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6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20人,“萬人計劃”入選者2人,中宣部“四個一批”人才3人,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1人,廣東省領軍人才8人,廣東省創新科研團隊2個,珠江學者15人,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國家級培養對象7名,并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3名,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 13名。
學校擁有一批實力較強的實驗室和科研基地。有激光生命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環境理論化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電化學儲能材料與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光信息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教育部互聯網應用創新開發平臺示范基地、衛生部(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與光子技術實驗室、教育部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心理應用研究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重點研究基地(體育社會科學研究基地),有6個廣東省重點實驗室、1個廣東工程實驗室、20個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廣東國際合作基地、6個廣東省高校科研型重點實驗室、3個廣東省高校工程技術研究中心、7個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個廣東省普通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等。學校還擁有1個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4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9個廣東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37個廣東省大學生校外實踐教學基地。此外,廣東省網絡圖書館、廣東高校建筑規劃設計院等機構均設在學校。
學校積極廣泛開展對外交流。已與國(境)外130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在引進智力與優質教育資源、人才培養、學術研究、合作辦學、舉辦國際會議、出版學術成果、對外漢語教學等方面開展了實質性的合作。其中,與荷蘭埃因霍溫理工大學、荷蘭特文特大學與瑞典隆德大學等聯合組建的“光信息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標志著學校國際化科技進程邁進了新的階段。學校與加拿大卑詩省高貴林市、法國留尼旺大學、拉脫維亞共和國拉脫維亞大學共建了三所孔子學院。
學校充分發揮地處改革開放前沿、毗鄰港澳的優勢,努力打造國內一流的教師培養與培訓基地、教育研究與政策咨詢智庫、教師終身學習與資源共享平臺。作為廣東各階段教育的“工作母機”,學校一直承擔著全國高校中最大規模的教師培養與繼續教育任務;是教育部“高等學校繼續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國培計劃”教師遠程培訓機構;教育部 “國培計劃”海外培訓項目執行辦公室、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社會實踐研修基地、廣東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廣東省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等先后落戶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服務范圍輻射全國,并率先持續開展中英、中美中小學校長雙向交流培訓,初步形成了多層次、全方位的教師職后培訓體系。學校依托教育心理等學科優勢,強化教育研究,全力打造南方教育高端智庫,在珠三角、粵東西北努力建立若干教育發展研究院(中心)。學校服務廣東教育綜合改革,與多個地方政府簽署全面戰略合作協議,優質附校資源輻射各地。學校在服務港澳臺教育發展方面具有深厚的歷史基礎和先發優勢,是最早在香港澳門合作辦學的內地高校,被譽為澳門師資三大力量之一。
80多年來,學校數易校名,幾度遷徙,雖歷經滄桑,卻弦歌不輟。一代又一代華師人秉承勷勤大學師范學院“研究高深學術,養成社會之專門人才”的優良傳統,踐行“艱苦奮斗、嚴謹治學、求實創新、為人師表”的校訓,篳路藍縷,薪火相傳,共同鑄就了學校今天的繁榮與發展。學校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立足廣東、輻射港澳、面向世界,致力于培養卓越教師、推動區域教育發展、引領中國南方教師教育,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智力支持和文化服務,為建設國內一流、世界知名的綜合性師范大學而努力。
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類型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中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包括教育、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法律、藝術、漢語國際教育、體育、工程、應用心理、翻譯、金融、新聞與傳播、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碩士等14個專業學位。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申請華南師范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華南師范大學接收推免生的具體內容請查閱《華南師范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二)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復試時必須提交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5門以上本科專業課主干課程成績單。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注意:華南師范大學部分招生專業(領域)不接收統考生或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請考生報考前務必參閱《華南師范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所報專業的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注意:華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不招同等學力考生。
(3)華南師范大學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生統一安排在寒暑假授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四個專業學位碩士生安排在周末授課,寒暑假不上課。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5.根據全國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2016年11月5日的關于明確招生工作的補充通知,現明確如下兩點:(1)教育碩士各專業非全日制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職高專)教師。(2)報考職業技術教育(專業代碼:045120)的人員,前置專業(本科畢業專業)須為相關專業(2016年11月修訂)。
注意事項: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二、報名辦法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華南師范大學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華南師范大學不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的考生請參照《華南師范大學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說明》(附2)的內容執行。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華南師范大學聯系。
9.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報考華南師范大學美術學(130400)04至13方向、美術(135107)專業各方向的考生,報考點必須選在華南師范大學(報考點代碼為4415),在華南師范大學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最后在華南師范大學考點參加考試。
12.報考華南師范大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到華南師范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并集中到華南師范大學參加考試。(如有變動,以華南師范大學最新公告為準http://yz.scnu.edu.cn/)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 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華南師范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11月上旬(以華南師范大學最新公告為準http://yz.scnu.edu.cn/)。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應留意報考點的公告,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現場確認。
2.現場確認要求
(1)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3)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華南師范大學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華南師范大學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四、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華南師范大學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華南師范大學初試科目請參閱《華南師范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除考試科目代碼5開頭的科目是6小時的外,其余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五、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六、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由華南師范大學各招生學院(所)負責組織和具體實施。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推免生復試請查閱《華南師范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http://yz.scnu.edu.cn/)。
(二)華南師范大學將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合格資格線”并參考專業招生計劃,確定華南師范大學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差額復試。
(三)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四)華南師范大學各招生學院(所)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華南師范大學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能如期提供認證報告的,將不予復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修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六)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華南師范大學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外國語測試。有關復試時間、地點、程序及其他具體要求可在復試前留意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和各院(所)網站公告。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八)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期間必須在華南師范大學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進行。
七、錄取
(一)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政審情況及體檢結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進行錄取。
1.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狀況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根據國家規定,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華南師范大學不承擔責任。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華南師范大學相關部門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在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華南師范大學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四)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華南師范大學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八、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其他事項
(一)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華南師范大學保留在復試錄取階段根據生源狀況調整個別專業招生人數的權力。
(二)凡任選考試科目,考生必須在報名填報報考信息時注明所選科目,否則由華南師范大學指定。
(三)考生務必認真、詳盡、準確填寫通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準考證、復試通知及錄取通知書等,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華南師范大學概不負責。
(四)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華南師范大學不承擔責任。
(五)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華南師范大學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六)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持軍校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上述考生均須按照華南師范大學要求提供認證報告。
(七)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八)歡迎優秀考生報考華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將有較高的獎助學金鼓勵優秀考生。
十、學宿費
1、學費:請留意華南師范大學網站最新公告http://yz.scnu.edu.cn/
類型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元/生·學年) |
學術型 |
全部專業 |
3年 |
8000 |
專業學位 |
教育碩士(學科教學·語文) |
(全日制)2年 |
20000 |
(非全日制)3年 |
18000 |
||
教育碩士(學科教學·英語) |
(全日制)3年 |
20000 |
|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 |
(全日制)2年 |
20000 |
|
(非全日制)3年 |
待定 |
||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語文除外) |
(全日制)2年 |
18000 |
|
(非全日制)3年 |
待定 |
||
工商管理碩士(MBA) |
(非全日制)3年 |
35000 |
|
翻譯碩士 |
(全日制)2年 |
28000 |
|
藝術碩士(美術) |
(全日制)3年 |
28000 |
|
藝術碩士(音樂) |
(全日制)3年 |
23000 |
|
公共管理碩士(MPA) |
(非全日制)3年 |
22000 |
|
工程管理碩士(MEM) |
(非全日制)3年 |
16000 |
|
應用心理碩士 |
(全日制)2年 |
21000 |
|
體育碩士 |
(全日制)2年 |
18000 |
|
(非全日制)3年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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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國際教育碩士 |
(全日制)2年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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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 |
(全日制)3年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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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碩士 |
(全日制)2年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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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傳播碩士 |
(全日制)2年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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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碩士 |
(全日制)2年 |
32000(經管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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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2年 |
30000(數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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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碩士 |
(非全日制)2年 |
待定 |
2、住宿費:500—1600元/生•學年
十一、全日制獎助體系:
初定全日制學生獎助體系如下,最終以學校發文為準。
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和榮譽稱號評選三部分組成。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社會資助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簡稱“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和特殊困難補助;研究生榮譽稱號包括優秀研究生干部標兵、優秀研究生干部等各類先進個人稱號。
(一)研究生獎學金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科學研究成果顯著,參與社會實踐與社會服務活動表現突出的在校全日制脫產培養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2 萬元/生/年。國家獎學金的獎勵名額及資金均以當年國家下達文件為準。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主要用于獎勵支持各方面表現良好的在校全日制脫產培養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分為新生學業獎學金和二、三年級學業獎學金。
類別 |
等級 |
獎勵標準 |
比例 |
新生 學業獎學金 |
一等 |
10000元 |
推免生、志愿報考華南師范大學的國家重點建設大學(原“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志愿報考華南師范大學的總成績排名前5%的新生 |
二等 |
6000元 |
其余碩士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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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級 學業獎學金 |
一等 |
10000元 |
20% |
二等 |
8000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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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6000元 |
50% |
3.社會資助獎學金
社會資助獎學金是社會團體、企業或個人為支持華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激勵華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奮發學習而出資設立的獎項。如吳小蘭慈善助學金、時代地產獎學金等按照捐助方意愿設立獎項。
(二)研究生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蓋華南師范大學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0.6萬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2.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
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學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生人數的15%設置“三助”崗位。助教、助管崗位津貼標準為8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發放,由學校專項經費支付;助研崗位由導師或科研課題項目組根據科研工作需要來設置,助研津貼從導師或科研課題組項目經費中支出。
3.國家助學貸款
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按照學校的國家助學金貸款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4.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
學校設立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用于補助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或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由研究生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審核,經研究生院審批后,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補助。
(三)研究生榮譽稱號
研究生榮譽稱號包括優秀研究生干部標兵、優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體活動標兵、研究生文體活動先進個人、研究生志愿服務標兵、研究生志愿服務先進個人、研究生社團活動標兵、研究生社團活動先進個人等。
(四)其它
其它獎助政策可登錄各二級招生單位(院、所)網站查閱。
備注: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注:雙證在職研究生,本文是指非全日制研究生。相關信息,一律以教育部和學校官方政策為準,本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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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范大學雙證在職研究生(非全日制)2017年招生章程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申請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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