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簡章
更多>政策解讀
快速擇校
同等學力在職研究生對于在職人員都有政策規定,對于自己報名有什么要求,在職人員在報考同等學力前有必要詳細了解一下。下面在職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的老師詳細的給大家介紹一下。
1、同等學力在職研究生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應具備哪些資格?
答: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碩士學位申請人,即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3)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考試)。
2、同等學力在職研究生最終獲取碩士學位需要哪些條件?
答:一般來說,同等學力申碩一般需要符合5個條件:
-申請人獲學士學位后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
-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審查。
-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課程考試,一般學校會安排14-18門課,每門課修滿學分并考試合格,取得《結業證書》。
-通過每年5月舉行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須在4年內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否則,本次申請無效。
-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完成學位論文,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后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另外還需要在國家統一刊號的雜志上發表學術論文。
3、同等學力在職研究生申碩途徑?
答: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屬免試入學,但需經過資格審核:申請人需獲學士學位,并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含2年)。
根據相關規定,只要具有相關專業碩士點的高校可以申請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辦班名稱統一定為"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課程成績合格者,辦班單位頒發"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書"。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招生一般分春季班和秋季班兩種。各院校根據自身情況公布辦班計劃,一般的招生時間集中在每年的3-5月和7-10月。不過據介紹,根據招生情況的不同,對于報名人數較多的專業,也有院校會分三期進行招生。
4、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授課模式?
答: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一般為集中授課,授課時間是因各個院校的安排有所不同。有的班是利用每周六和周日全天時間,有的是兩周一次,利用周五晚上及周六、周日時間教學;有的班是利用寒暑假的時間;有的班每隔一段時間集中若干天授課(主要是異地辦的班);有的班既利用假日又占用一定的工作日。但一個班只有一種方式。學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工作性質進行選擇。
5、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費用?
答:費用是很多職場人士都關心的問題,根據相關規定,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收費標準一般在2萬元左右,根據各個院校的具體情況而有所差異。除了學費外,需要學員支付的費用還包括教材費、考試報名費和論文答辯費。
6、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證書頒發?
答:同等學力申碩屬于非獲得學習經歷文憑的教育。完成進修班規定的學習內容者,經辦班單位審核并由辦班單位發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書。獲得辦班單位研究生院頒發的進修班結業證書,證明該學員在辦班單位進修了某專業的研究生課程,完成了規定的進修項目,且課程考核合格,達到研究生課程同等學力水平。學員在拿到院校的結業證書,可以申請碩士學位。
7、外語已過國家六級考試(或相關等級考試),申碩是否還要參加全國統考?
答:需要參加全國統一的外語考試。
8、申請碩士學位論文應該在何時提交?
答:在通過了全國統一水平考試及學院所有課程的考試后就可以根據院內安排進入論文的提交階段。但是論文情況各個高校規定不一樣,有的高校無需提交論文,有的高校規定參加考試前就要有發表的論文,有的高校規定在拿到學位證書之前發表論文即可。
9、考生能否自主選擇外語水平考試語種?
答: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均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10、外語水平考試有沒有聽力測試?
答: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11.考生可否在異地參加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考試?
答:考生一般應在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報名和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報名考試,必須經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和其工作單位所在省級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名和考試。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
總則
條為多渠道促進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成長,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可按照本規定,向有關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博士學位。
第三條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有權向同等學力人員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的單位,可以在已授予畢業研究生學位的學科、專業,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
第四條各級學位授予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專業學位的辦法,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
碩士學位的申請與授予
第六條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
(二)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學士學位證書;
2、最后學歷證明;
3、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
4、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三)學位授予單位應收齊上述材料,在規定的期限內,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確定具有申請資格的中請人,按本規定第七條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足。
第七條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申請人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對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二)對申請人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1、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課程考試。
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組織對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進行考試。考試應在學位授予單位嚴格按相同專業在校研究生的考試要求和評卷標準進行。
2、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
(1)申請人應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單由考試部門直接提供);
(2)申請人應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單由考試部門直接提供)。
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內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申請人應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提出學位論文。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后的半年內完成。
1、論文要求。
申請人提交的論文應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并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或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2、論文評閱。
(1)論文評閱人:學位授予單位聘請至少三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有成績的專家。聘請的論文評閱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學位授予單位不得聘請申請人的導師作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二個月以前,由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送交論文評閱人。
論文在送交評閱時,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論文評閱: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碩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要求。
3、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五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導師、一人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認可。
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應在論文答辯日期半個月以前,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論文答辯應有詳細的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后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第八條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碩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博士學位的申請與授予
第九條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碩士學位,并在獲得碩士學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或省部級以上獎勵。
(三)具備申請博士學位基本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應當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證書;
2.最后學歷證明;
3.準備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
4.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6.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
學位授予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專家小組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已確定具有申請資格的申請人,按本規定第十條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第十條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申請人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對申請人完成本職工作,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二)對申請人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應對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組織考試。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曰起,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對于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的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者,經有關,學位授予單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直接申請參加博士論文答辯。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后的一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
1、論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2)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提出申請,并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3)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請人必須到學位授予單位,在該單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參加為期不少于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的相應學科專業學位授權點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并接受質疑。
2、論文評閱。
(1)論文評閱人:學位授予單位聘請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其中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至少三名。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有突出成績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能聘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三個月以前,由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送交論文評閱人。
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論文評閱: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意見。
3、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七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二人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推薦人、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認可。
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一個月以前,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第十一條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授予學位人員的姓名及其博士論文題目等應及時向社會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并經三個月的爭議期后頒發學位證書。
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組織和管理
第十二條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在批準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時,應嚴格執行審批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或相應機構負責組織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核、課程考試、論文評閱、論文答辯等工作。應配備專職人員,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位授予單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所需開支的經費,由學位授予單位參照研究生有關經費標準,做出合理的規定。
第十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申請人在通過資格認定后,為準備參加學位課程考試或論文答辯,可享有不超過兩個月的假期。
博士學位申請人的所在單位應允許申請人到學位授予單位參加為期不少于三個月的與論文有關的科學研究
第十五條學位授予單位向同等學力人員頒發學位證書和向有關單位送交學位論文,均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學位證書需單獨編號。
第十六條學位授予單位應建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的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學位授予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制定本單位開展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工作的實施細則。
質量監督
第十八條學位授予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與監督體系,對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學位工作進行自我檢查與評估。
省級學位委員會和學位授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檢查、監督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學位的質量。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對同等學力人員學位授予質量的檢查評估。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規定,不能保證學位授予質量的學位授予單位,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作出限期改正、暫停或停止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工作的決定。
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通過后發布施行。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負責解釋。
2013同等學力英語考試大綱最新動態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通知,自2013年起,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將啟用新大綱。
新大綱由培養有專門知識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同等學力英語新大綱的版本由第五版更新為第六版;與原有大綱相比,新大綱取消了分設試卷一、試卷二及試卷二得分的有關要求。
時間將此政策進行了研究,認為此次英語大綱的調整對于廣大考生來說是莫大的利好消息,明年的考試難度或將有所下降。同時,更提醒廣大考生,不管大綱如何變化,對英語綜合能力的考查不會改變,建議廣大考生在了解在此變化的基礎上,更應從現在起扎扎實實學好英語基本功,以不變應萬變。
考試考生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
一、考生應試守則
1.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誠信應考。
2.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屆時,考生須按要求如實填寫本考試管理所需的考生個人信息,并對簽字確認的信息承擔法律責任。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3.必須在考試前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位置、考試時間等相關注意事項。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離場。
4.必須憑準考證和報名時所持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按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入場考試。
5.必須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答題、填寫考生姓名、考號等;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考號。考生自帶考試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或藍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無存儲和編程功能的電子計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資料、紙張、通訊工具和具有記憶、存儲、查詢、翻譯或編程功能的電子用品等,不準帶入考場。
6.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考生須在考試正式開始前15分鐘入場完畢。隨即開始播放(或宣讀)考試注意事項(考場指令)。考生應認真聽取、嚴格按照要求執行。遲到考生責任自負。
7.考生須按考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報名時所持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考員核查。
8.正式答題前,必須按照"考場指令"要求,使用規定的書寫工具,在規定的位置填寫姓名、考號等。除在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位置按要求填寫或填涂相關內容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標記。
9.開考指令發出后方可開始答卷。
10.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的秩序。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頭接耳、打手勢、做暗號;不準有偷看、傳遞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卡)及抄襲或讓他人抄襲等行為。
11.遇有試卷字跡不清、卷面缺損、污染等問題,須先舉手請示,經監考員同意后方可提問。對試卷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12.考試終了指令發出時,必須立即停筆,坐在原位,等待監考員收齊考試材料,核對無誤并在準考證上簽字,宣布可以離場后,方可退出考場。簽過字的準考證作為考生交卷的憑證,請妥善保存。考生自行交卷,未經監考員驗收簽字或不配合監考員工作,造成答卷遺失等后果,責任自負。
13.試卷、答題紙(卡)、草稿紙等所有考試材料一律不準帶出考場。
14.考試過程中,涉嫌違規的考生接到《違規處理告知書》后,可以選擇繼續考試(被取消考試資格的除外)或放棄考試,但必須保持冷靜,不得在考場內與工作人員爭吵,不得影響其他考生正常考試。考試結束后,可按照《違規處理告知書》告知的權利和辦法,書面申訴。在考場內有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過激行為者,將被帶離考場,取消考試資格。
二、違規處理規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如有違紀或不好的行為行為者,考務管理部門將按相應規定處理,并視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單位。
2013年同等學力英語考試大綱變化分為兩個部分:
1、新大綱取消了分設試卷一、試卷二。
從這點來看,考試很可能設置為一張整體的試卷,這對考生來說是非常有利的。每個同學的基礎不同,針對不同的題型也有不同的做題方法。有的同學閱讀能力偏弱,速度較慢,如果考試成為一張獨立的試卷,考生可以自主安排做題順序及答題時間,那么對考生而言是大為有利的。
2、新大綱取消了試卷二得分的有關要求。
第五版大綱二卷內容包含翻譯和寫作兩個部分;這兩個部分是主觀答題試卷,對于考生來說,這兩個部分也是比較難的;考試必須滿18分才能通過考試。很多考生總體分數能夠在60分以上,但是往往二卷分數沒有達到18分,這樣都不能通過考試,但是2013年取消二卷的分數限制,就更大的幫助考生獲得了考試通過的機會。這一點對考生來說是最為有利的。
推薦簡章
更多>相關文章推薦
02
24
【一篇讀懂】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有什么?超詳細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有什么?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包括同等學力報考條件、專業碩士報考條件及其他要求等。為了幫助考生們了解大
02
24
解讀企業管理在職研究生考試時間是什么時候?報考類型不同考試時間不同。報名課程班流程以同等學力的方式報考企業管理在職研究生,大家需要在春秋兩季的時候集中報名,具體的報名時間需要參照自己意向院校最新版的招生簡章,屆時在招生之際通過本網站的固定報考頁面,在線填寫自己的報名資料和報考意向,然后提交到院校之后等待院校資質審核。
02
24
專業不同學費也是不一樣的,招生專業主要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農業學、項目管理、獸醫學和風景園林學等,學制是2-3年。以上就是【中國農業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的全部內容了,希望大家都能選擇適合自己的院校和專業進行報考,如果想要了解國內外院校、報名條件。學費,可咨詢在線輔導老師。
02
24
旅游管理在職研究生好考嗎?還是很好考的。旅游業是近年來蓬勃發展的行業之一,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興趣。在職研究生教育也越來越受到關注,許多人希望通過在職研究生學習來提升自己在旅游業的專業能力和競爭力。但是,旅游管理在職研究生好考嗎?難不難呢?高頓小編下面就來簡單介紹一下。
02
24
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學費需要多少?學員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同等學力或者非全日制的方式報讀,其中同等學力學費在3.8-4.98萬這一范圍,非全日制學費在6-42.8萬這一范圍。同等學力及非全日制項目優勢不同,意向學員可參考下文內容選擇合適的專業。
02
24
北京哪些學校可以考在職研究生免試的?25年免考碩士一覽-高頓教育北京哪些學校可以考在職研究生免試的?北京免試在職研究生一般有同等學力申碩、中外合作辦學碩士和國際免聯
客服電話:010-51264100
中國在職研究生網
免費咨詢
張老師
15901414201張老師
13810876422周老師
15811207920育小路
關注微信公眾號
招生政策隨時看
關注小程序
專業簡章學校隨時查
評論0
“無需登錄,可直接評論...”